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佛山市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2023年佛山市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技术服务工作由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承担。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依据《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次共对5家企业生产销售的5款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产品生产者主要涉及我市南海区、顺德区以及省内广州、江门等市。经抽查检验,共在线下销售环节发现不合格产品1款。
本次监督抽查发现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不合格项目主要有:材料阻燃性能;一氧化碳防护性能(不合格产品名单见附件)。
对本次抽查发现我市辖区内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以及销售者,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和法规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信息将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针对本次抽查发现的问题,提醒众多购买的人在购买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时应注意:
(一)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使用的触媒成本较高,请谨慎购买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产品。
(二)批量采购时,可以要求现场验货,拆开真空包装闻橡胶鼻罩,如果气味刺鼻,并且手拉橡胶无弹性,可以断定使用了劣质材料,建议不要购买。
(四)妥善保管发票凭证。消费的人在购买产品后应索要发票并谨慎保管,以作后期维权凭证。欢迎众多购买的人热情参加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关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产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线年佛山市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