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诈骗信息传播的主要途径,包括微信、QQ群、朋友圈等社交软件,也有第三方平台。其次,直接付款到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个人账户,也是诈骗资金流转的典型手法。目前,江门发生的涉口罩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
2月12日,恩平一名事主在微信上支付了1万元订金购买了一批口罩,但打款后却收不到货,并被对方拉黑。公安刑侦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对该案展开侦查,并迅速锁定嫌疑犯陈某。2月19日晚上,办案民警在广州市白云区一出租屋抓获嫌疑人陈某,缴获作案手机一部。
嫌疑人陈某交代,其起初在朋友圈看到一些口罩贩卖的广告,觉得这种方式有利可图,于是复制转发相关口罩广告信息到自己的朋友圈,谎称自己是口罩生产厂商,有大量医用口罩存货。2月12日,来自恩平市大槐镇的买家前来咨询情况。买家起初将信将疑,为了加深信任,陈某通过朋友圈找到一些口罩厂跟仓库存货的照片与视频发给买家,编造说由于“政府政策”等原因发货要延迟几天。经过讨价还价,双方将每只口罩定价在1.3元,购买数量为25000只。陈某为再次打消买家疑虑,诱导买家可先付订金收货后再打尾款,于是买家将购买口罩的订金1万元利用微信转账的方式,分两次打给了陈某。可陈某并没有现货,也不是口罩生产厂商,自然无法发货给买家。在买家一再追问发货的情况下,陈某于当晚将买家从微信好友中删除。至此,买家发现被骗,于是报警。
1月31日至2月8日期间,事主通过朋友介绍添加了嫌疑人司徒某的微信,并被告知口罩购买数量要达到2000只才能即时发货。为此,事主以39人拼单的形式,筹集了2.8万余元向司徒某购买口罩。司徒某收款后以很多理由敷衍事主,事主沟通无果后报警。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联合新会分局对该案进行研判分析,于2月10日在开平某酒店抓获诈骗嫌疑人司徒某。
该案中嫌疑人司徒某利用群众急于购买口罩的心理,并设置2000只才可即时发货的条件。事主轻信他人,经人介绍,在无法核实对方身份的情况下联系嫌疑人购买口罩。面对嫌疑人司徒某2000只才能即时发货的要求,事主通过“便捷”的拼单购买形式,联合39人筹集资金2.8万余元购买口罩,对方收款后就开始以很多理由敷衍事主,事主沟通无果后报警。
典型案例:2月2日,江门警方接报称,广东省邑XX科技有限公司从网上购买并提供给某单位的口罩均为假冒伪劣产品。接报后,江门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破案工作。2月8日,专案组在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县成功将高某和郭某2人抓获,共查获假冒伪劣口罩10.1万个、护目镜300个,涉案总价值60余万元。
嫌疑人高某和郭某供述,他们利用口罩需求量大,买家大多不具备专业甄别能力的现状,通过微信群和朋友圈等方式在网上售卖防护口罩。买家看到的配图是他们从网上下载的高质量口罩图片,而收到的货物实则是一款名为“飘安牌”的“三无”口罩产品。他们利用互联网以高质量口罩的价格,大肆招揽买家,等他们收到货款后,就用“三无”产品发货以完成交易,谋取暴利。
进入复工期后,大量人员回流,口罩等基础防疫物资需求量增加,群众应加强对涉疫诈骗的防范,警方也会持续严厉打击涉疫诈骗违法犯罪活动。
1.市民在购买口罩等防疫物品要通过正规渠道选购,涉及汇款、转账、提供验证码等信息时,千万要提高警惕、勿中圈套,发现被骗时要保存好相关聊天、转账记录,并及时拨打110报警。
2.通过微信转账,可以依次进行以下止付操作:点击“我”——“支付”——“钱包”——“账单”,找到该笔转账。如对订单有疑惑,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投诉商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诈骗”,并填写有关信息,选择“提交”。
3.对于“骗子”的微信账号,可以依次进行以下操作:点击对方微信头像,点击右上角“...”图标,点击“投诉”——“存在欺诈骗钱行为”——“肺炎疫情相关”——提交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