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间,口罩等防护物资的需求急剧上升,本应是抗疫物资保障的有序供应,然而却演变成一场令人心痛的商业骗局,导致企业陷入司的困境。绍兴一家公司就不幸遭遇了这一情况,百万资金被骗,且在维权过程中,遭遇疑似枉法裁判,几乎陷入绝境。
2020年4月,绍兴智胜公司接到国外客户的紧急订单,急需订购千万只KN95口罩。此时,口罩市场火热,最快的生产设备每分钟只能生产80片,而厦门奕亨公司则宣称其设备每分钟可生产1400片,且6台设备正在改装中。对急需满足订单需求的智胜公司来说,这一消息无疑充满诱惑力。
在那时的卖方市场背景下,智胜公司负责人周先生迅速前往厦门,与奕亨公司签订了合同。由于涉及出口报关,双方在合同中对包装事宜进行了详细约定。在签约时,奕亨公司表示设备正在路上,未能现场展示。
然而,到了4月18日,奕亨公司却出示了第三方厂家的出口资质,智胜公司注意到资质主体不符,便要求对方提供自身资质。对此,奕亨公司一再拖延,最后智胜公司支付了100万的合同保证金,以便继续推动合同的履行。
但接下来的事情却变得更复杂。奕亨公司不断拖延,并且突然提高了报价,导致智胜公司无法继续推进订单。智胜公司要求交货,奕亨公司却冷言冷语地回应:“去起诉吧。”
智胜公司将案件提起诉讼,要求返还100万保证金。初审法院认定合同为采购合同,认为奕亨公司能够直接进行外购,尽管智胜公司精确指出出口报关有双抬头要求,合同条款中也规定了委托生产的要求。然而,法院依然认为合同无法履行是智胜公司自身的原因,并判决智胜公司败诉。二审及再审的结果也未能改变这一判决。
在再审期间,智胜公司调查发现所谓的生产厂商根本不存在,厂房和设备都是空壳,奕亨公司提供的证据完全是伪造的。尽管智胜公司提出申请要求调查这些证据,但法院并未支持。
司法途径的屡次受阻让智胜公司选择通过信访投诉。在与一审法院工作人员沟通时,智胜公司震惊地发现对方居然对4月18日确认资质的关键证据毫不知情。进一步调查后,发现一审法官故意剔除了涉及奕亨公司为生产工厂的关键证据,并且没有对这些证据不被采纳做出任何解释。
智胜公司意识到,合同条款明确规定了委托生产,由奕亨公司负责生产交货,但法院却以“采购合同”为名,错误地将其定性为加工贸易合同,偷换概念,导致诉求未被正确定性并被判定错误。更为严重的是,法官忽视了智胜公司提出的关键证据,导致判决的结果存在严重偏差。
至此,智胜公司意识到,奕亨公司与第三方合作,就没有生产能力,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故意进行欺诈。法院不仅忽视了双方对“第三方生产会影响出口报关”的共识,还忽略了智胜企业来提供的大量证据,包括沟通记录、行政文件和报关记录。法院没有充分审查这些证据,直接作出了错误的判决。
2024年8月,智胜公司向绍兴市检察机关提出控告,要求彻查并追究枉法裁判的责任。尽管检察机关按规定受理了案件,但半年过去了,依然未给出任何答复。智胜公司感到无奈,并透露有关人员对关键证据的隐瞒和缺失表示质疑,试图退还材料。
此案不仅关乎企业的百万损失,更关系到司法公正与法律的权威。在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如何确保司法程序的透明、公正,让每一个公民都能获得应有的法律保护,成为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智胜公司此次遭遇的困境,不仅是企业与市场中的一场悲剧,也暴露出司法系统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漏洞和不公。
我们期待看到司法部门能够以更加严谨和公正的态度,处理好这类涉及企业权益的案件,确保法律的公正性不被轻易侵犯。而这场企业与司法的较量,也许只是众多类似案件中的冰山一角,呼唤着社会各界的更多关注与反思。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